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臨時會議)于2013年2月6日以書面送達及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通知,2013年2月7日上午10:30以現場會議方式在公司五號樓七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參加表決董事8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8名,其中張捷、曾炳權、吳裕英、王曉華采用通訊表決。會議由施少斌董事長主持,公司監事會全體成員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部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以8票同意、0票否決、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詳見登載于巨潮資訊網()、《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的《公司關于擬發行中期票據的公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否決、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黃賢興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學歷(在讀),經濟師,綜合素質較高,具有豐富的大型企業管理經驗。
2000年8月-2010年11月任廣州萬寶集團有限公司冰箱冷柜事業部副部長、常務副部長半島bandao體育,廣州萬寶冰箱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0年12月-2012年10月兼任松下電工·萬寶電器(廣州)有限公司 董事、副總經理、黨總支
黃賢興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13年2月1日以書面送達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和議案,于2013年2月7日上午10:00以現場會議方式在公司監事會辦公室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婉儀女士主持,會議的召集及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議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以3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第二屆監事會成員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承諾: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馮建敏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55年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2005年3月起至2012年11月就職于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廣州市國資委”)統評考核處,其中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擔任廣州市國資委統評考核處副調研員,現任廣州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監事。
馮建敏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江鋼琴集或“公司()作為主發起人,擬與除公司外的2名法人股東及3名自然人股東共同投資設立廣州珠江小額股份有限公司(暫定名,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為準以下簡稱“小額公司”)作小額公司注冊資金為人民幣2億元(幣種:人民幣,下同),珠江鋼琴擬以自有資金出資6,000萬元,占總注冊資本的30%,為主發起人,
2、公司于2013年2月7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起設立小額公司的議案》,此事項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取得政府行政許可后實施。
經營范圍: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主營:酒精飲料);生物技術咨詢、轉讓、推廣服務;自有場地租賃;機械設備租賃;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項目投資管理咨詢。
經營范圍:固定資產投資。高新技術和高新產品的開發、生產。發展電力。發展第三產業。投資咨詢及信息服務。房地產中介服務。國內商業及物資供銷業。經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經營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自有場地租賃。
廣州財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房屋出租;文藝晚會策劃、大型慶典活動策劃;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商品信息咨詢服務
廣州天適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種植、培育、銷售:苗木、花卉、蔬菜;園林綠化工程;微生物肥料、有機肥料的技術研發;婚慶禮儀服務;公關;會議及展覽服務;文化藝術咨詢服務;美術作品、工藝品的設計、制作;清潔服務;舞蹈道具與服裝租賃;教育信息咨詢;物業管理;批發和零售貿易;游覽景區管理。
廣東銀馬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進行對外投資;物業管理;場地出租;園林綠化;批發和零售貿易。
2、小額公司的設立不僅可以配合公司的生產和銷售,多種經營形成合力,有力的促進主營業務的發展,同時還能夠對公司的上下游企業或個人提供扶持;
3、小額公司成長性強,市場前景很廣闊,可以為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提供靈活、快捷、便利的小額等金融服務,這是作為商業銀行存在不足的必要補充。
(1)流動性風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小額公司指導手冊》規定,小額公司定位于“只貸不存”,公司主要以股東出資額進行,不能吸收存款。而小額公司資金貸放的速度要快于資金回收速度,資金面緊張狀況在所難免。
(2)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指由小額公司內部控制及治理機制失效以及信息技術系統失效等可能造成的風險。
(1)確立“內控優先”的理念,堅持依法依規經營。以完善的內控制度來控制風險;實行審貸分離,嚴防道德風險;加強信貸調查,確保信貸資產的質量得到最佳狀態。
(2)充分依靠股東及其相關資源,建立并持續完善客戶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健全客戶信用檔案,最大限度的防范客戶評估失實的風險。
(3)加強小額的監督管理,多渠道預防債務違約。為進一步預防債務人的違約風險,公司要加強對債務人的事后監督,確保按規定用途和要求使用,真正發揮其功效,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貸風險。通過各種途徑加大對違約債務人的懲戒,首先是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約束作用;其次,適時運用法律手段加大對違約的催收力度。
小額行業是我國扶持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途徑,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6,000 萬元發起設立小額公司,符合相關政策的要求;董事會針對此議案進行審議的程序和過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規定。
此次對外投資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獲得相應的收益。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不涉及募集資金使用,且金額較小,不會影響公司目前的日常生產經營。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截止2013年2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及參加表決;因故不能親自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可書面授權代理人出席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東(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議案的內容詳見2013年2月8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公司關于擬發行中期票據的公告》
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2013年2月8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2013年2月8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1、社會公眾股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和持股憑證,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和委托人身份證。
2、法人股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法人股股東法定代表人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身份證登記。
3、異地股東可將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和持股憑證通過信函或傳線、注意事項: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請于會前半小時到會場辦理相關手續。
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權范圍內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廣州珠江鋼琴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以下議案以投票方式代為行使表決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支持公司業務發展,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和公司經營計劃,公司擬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60,000萬元(幣種:人民幣,下同)的企業中期票據,具體情況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為此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4、發行利率:按簿記建檔結果確定;
6、發行上市:本次發行的中期票據將于注冊后根據公司實際融資需要擇機分期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并交易流通;
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中期票據的議案》,此議案尚需股東大會審議,并經
為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公司發行中期票據具體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體決定發行時機、發行額度、發行期數、發行利率、募集資金用途等與中期票據申報和發行有關的事項;
2、簽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行申請文件、募集說明書、承銷協議及根據適用的監管規則進行相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在監管政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時,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必須由公司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可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發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公司擬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企業中期票據,規模為本金不超過60,000萬元,期限為3年,募集資金用于補充公司生產經營流動資金、營運資金及其他符合公司發展規劃的項目。
通過發行中期票據可以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有效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提高公司收益,獨立董事對公司本次發行中期票據無異議。